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和《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工作管理办法》(院政发〔2006〕33号)及《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本科双语教学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08〕8号)的要求,推动我院双语教学课程建设,促进双语教学发展,保证双语教学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双语教学,是指使用原版教材,同时在课堂讲授、期末考试等教学环节英语和汉语并用、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
二、我院要求双语教学的教材原则上应是近3年出版的英文原版书,教学参考资料可以是中文图书。
三、采取双语教学的课程,必须在开课前准备好中、英文教学文件,包括英文版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及教案。
四、在课堂讲授和讨论中,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英语和汉语并用,而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其中英语授课课时应达到该课程总课时的50%以上(含50%)。
五、期末考试用英语命题。除某些论述题(不超过总分的30%)可以用汉语答题外,其它试题尽量要求学生用英语作答。
六、双语教学教师应为本专业骨干教师,具有多年的教学经验,既能够准确把握该课程的主要内容及知识体院,又有较强的外语运用能力,能较流利地用英语讲授该门课程、指导学生用英语解答问题,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或用英文书写的作业,能做出正确的解答和批阅。
七、双语教学的教师工作量计算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八、本院将采取检查有关教学文件和资料、聘请督导专家听课、同行听课评课及学生评教等方式加强对双语教学效果的监控、检查和考核,保证和提高双语教学的教学质量,激励教师不断提高双语教学水平。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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