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规则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二级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细则》(校教通〔2023〕97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规则。
附件: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规则。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5年4月15日
附件:
实验室安全规则
实验室是学校实验教学的重要基地,要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首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把握实验室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消除事故隐患,使实验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学生实验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布设,必须考虑电源线路负载程度, 安装电器设备要做到电流、电压与用电器的标称值匹配。
3.使用电烙铁、电炉等电热器时,不可直接放在可燃物上。使用者离开时,应先切断电源。
4.严禁在实验室内用煤气、电炉烹调食物、做饭菜及取暖等。
5.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严格按规定存放。当大量酒精、汽油撒落在地面上时,要立即打开窗户通风,严禁室内明火。
6.使用气体钢瓶要严禁氢气和氧气放在一起使用,并严格避免氟、氯等危险品。
7.实验室烘箱不能开过夜,冰箱内不得存放易爆物品,对存放有机溶剂的冰箱,要经常打开冰箱门让气体挥发,防止易燃气体浓度凝聚引起爆炸。
8.实验室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强刺激或有毒烟雾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9.禁止往水槽内倒入杂物和强酸、强碱及有毒的有机溶剂。
10.备好急救药品箱,配全实验室一般伤害处理药品,实验教师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做好急救工作。
11.接触过有毒药品的手,应及时清洗干净。
12.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教育应列为实验课内容,由有关老师向学生讲解。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