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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环院政发〔2025〕12号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4-16


 

关于发布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室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二级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实验教学工作管理规定》(校政发〔2019110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附件: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验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5415






附件: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实验室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2.为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妥善保管和维修使用,需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3.指导老师在做预备实验时前,必须熟悉该仪器的使用方法;指导学生实验时,要让学生了解该仪器的使用方法并在老师的监督下使用。

4.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由实验中心专人管理,定时开展操作方法和简单维修培训,并做记录。

5.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者均应赔偿,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设备严重损失者应对责任人依照“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说明书上的方法进行操作,如加防护罩、经常检查水、电路等故障,实验室设备要定期进行保养以延长使用寿命。

7.在指定位置备灭火消防器材,易燃品不得置入设备近处。

8.下班前注意检查门、窗、水、电等安全。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