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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环院政发〔2025〕19号 实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4-16

实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一、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讲义和指导书,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课题研究,及时更新实验内容,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制定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方法,做好新开实验项目的试作和申报工作,改进实验方法和手段。

三、制定实验教学进度计划,做好实验指导,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四、审核学生预习报告和实验数据,批改实验报告,并做好相关相应数据登记,并做好相应实验文件的存档。

五、组织学生实验课程考核,实验报告批改,成绩评定。

六、填写和督促学生填写实验教学运行相关文档。

七、参与实验室管理和建设,并在其中起骨干作用。

八、参与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编制和仪器设备量收、安装、调试、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

九、完成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54月15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室 20254月15日印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