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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环院政发〔2025〕20号 实验室学生守则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4-16

实验室学生守则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做实验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教师和实验室指导教师的管理。

二、实验前必须做好预习,明确实验的目的。内容和步骤了解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物品的特性。

三、实验课不得迟到,旷课,衣冠不整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将水、食品等物品带进实验室。

四、爱护器材,使用仪器设备。必须先熟悉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后。方可使用仪器,并填写仪器运行记录表。

五、在实验室内不准喧哗,打架和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六、实验过程中应正确操作,认真观察并记录,实验结果需经过指导老师的认可。

七、实验时要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著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实验指导教师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八、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和实验材料,不准动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不准私自将公物拿出实验室。

九、实验完毕,应做好仪器设备的复位工作,关闭相应的水源、电源,清洁实验台和仪设备,打扫实验室内卫生并经实验室工作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对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视其情节对责任者按《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坏(遗失)赔偿制度》处理。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54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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