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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环院政发〔2025〕25号 化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计划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4-16

关于发布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实验室

安全检查计划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二级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细则》(校教通〔2023〕97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计划


附件: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计划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54月15



 
  


附件:

化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为确保化学实验室安全运行,化学实验室计划定期排查整治实验室的化学品、用水用电、仪器设备运行及其他安全隐患和问题,行成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安全检查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督促老师学生时刻保持安全意识,实现安全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三级管理责任体系。

二、检查范围

化学实验室所有教学、创新、科研实验室。

三、检查方式

基层负责+实验员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实行责任周承包制,在责任周内不定期对实验室进行逐一检查或抽查,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并通报,督促整改,拍照存档。

四、检查内容

1、实验室责任机制落实情况。是否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2、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实验室是否有详细的安全规章、操作规范和安全管理记录,是否严格按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危险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一个受控状态,是否有申购、领用、使用、回收、处置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制度;是否有个人防护设施,是否有专人保管并对物品进行封存,是否严格履行了主管单位的审批手续。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情况。是否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分类存放,储存柜是否规范张贴标签。是否对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储存建立台账制度,台账记录是否规范。

4、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情况。高温设备是否有使用登记、使用期间是否有人值守,设备周围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实验室用水、用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殊设备是否有安全操作规程。

5、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储存和处置情况。实验室危险废弃物

是否分类暂存,暂存地是否张贴醒目标识,废弃物是否及时处理。

6、实验室运行情况。实验室是否实验自习混在一起,是否对实验室格局进行改动,学生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用餐及留宿等情况。

五、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双周星期五下午。

(二)人员安排:每两周由1名基层组织负责+1名实验员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

基层组织负责人:钟勇、文瑾、王新辉、彭伟才、陈红军

实验员:刘晓林、张瑞芝、申湘忠、邓晓宇、卢玉厚、

丁常泽

工作组

责任周

基层组织

负责人

实验员

1-2周



2-4周



5-6周



7-8周



9-10周



11-12周



13-14周



15-16周



17-18周



19-2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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