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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2017年12月29日 15:27 点击:[]
校属各单位: 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面上项目申请已启动,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抓紧时间准备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并在2018年1月11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下为面上项目与地方合作项目具体信息: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即面上项目):
申请时间:2018年1月5日-15日
申请人条件:
1. 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岁(1967年1月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岁(1977年1月5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条件请查阅《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中“选派办法”一栏第三章第十一条。
4. 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邀请函需写明申请人全名、身份、学习时间等详细信息。邮件截图无效。外方导师简历需有导师亲笔签名。
5. 外语水平需达到《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申请步骤和材料等信息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s/1046
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
申请时间:2018年4月1日-15日
申请人条件:
1. 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 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 访问学者、博士后、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条件同面上项目。
4. 邀请函要求与外语水平要求同面上项目。
5.以团组形式报名的申请人须确认团队成员全部符合申请条件。
申请步骤和材料等信息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s/1087
注: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面上项目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地方合作项目有效期至2019年9月3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提交申请后不可变更留学国别与留学单位。
为确保申报材料规范,建议申请者在国家规定的申请时间内提前一周将申请材料交至我处,由我处统一送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初审。
联系电话:0738-8370207/8376006
联系地址:成德楼408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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