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工作   >   管理制度   >   正文

教育学院课程设计类课程管理办法

2019年11月28日 16:11  点击:[]

教育学院政〔201845

一、课程设计的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生产实践经验,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课程设计实践,训练并提高学生在专业知识应用、查阅设计资料、运用标准与规范和应用计算机等方面的能力。

二、课程设计的内容

教育学院相关专业抓哟可以开展如下方面的课程设计

1.专业应用方向(非教师教育方向)的课程设计。主要有专业活动设计(如营销与消费心理学方向的营销主题活动策划设计、广告创意活动设计)、专业作品设计(如营销与消费心理学方向的创意广告设计、心理辅导工具设计)、创业设计等形式的工作。

2.教师教育方向的教育课程设计。课题除了一般领域的专业选题范围,可以开展比较有价值、有深度的创新性课程设计、教育活动课程设计、教育教学环境课程设计、教育作品设计、教育创业设计等形式的课程设计。

三、组织与管理

1.院(部)工作职责

1)组织课程设计答辩检查,及时处理课程设计中出现的问题,撰写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2)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3)经常组织研讨,课程设计教学改革,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加强课程设计教学管理的途径和方法。

2.教研室工作职责

1)审核课程设计题目任务书和安排指导教师;

2)组织课程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3)考核专业指导教师的工作;

4)认真进行课程设计工作总结。

四、课程设计选题要求

1.课程设计的内容应属课程范围,能满足课程的教学要求,能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

2.课程设计的题目应尽可能有实用背景,对模拟性质的“题目”不得重复使用。

3.课程设计题目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既工作量饱满,又经过努力能完成任务。

4.课程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拟定,并经教研室主任审定。课程设计的题目也可由学生自拟,但必须报教研室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五、课程设计的教学要求

课程设计要加强基本功训练,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与教师因材施教、严格要求相结合,贯彻教书育人理念。

1.课程设计任务书

课程设计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生效。

课程设计任务书应包括以下的内容:

1)题目;

2)已知技术参数和设计要求;

3)学生在限定时间内应完成的设计工作量和设计深度;

4)工作计划;

5)指导教师与教研室主任签字。

课程设计任务书的格式因课程设计类型不同、课程性质不同而不同,具体格式由指导课程设计的教研室负责制定。

2.课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或论文)

教育学院的课程设计主要属于对文管与教育类,要求撰写调查报告或课程设计论文(一般不少于6000字)。

课程设计方案、图纸及说明书(或论文)等由授课教研室(或系)负责保管,一般保管 3年,对于有示范意义的优秀课程设计方案、图纸及说明书(或论文)保管期限可适当延长。

六、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

1.指导教师的资格

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应由讲师及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对第一次承担指导工作的教师要由教研室(或系)组织指导开展工作,并且审查通过后方可上岗。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选择题目,拟定任务书,制定指导计划;

2)向学生下达设计任务书;

3)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耐心细致地进行指导,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

4)审查学生完成的设计资料与文件,确认学生的答辩资格;

5)抓精神文明建设,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6)参加答辩和学生成绩的评定工作;

7)撰写指导课程设计工作总结一式两份,一份自己保存,一份存教研室。

七、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要有勤于思考、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和严肃认真、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对有抄袭他人设计方案、图纸(论文)或找他人代设计方案、代做论文等行为的弄虚作假者一律按不及格记成绩。

2.要敢于创新,勇于实践,注意培养创新意识和应用开发意识。

3.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概念清楚,设计原理正确,结构设计合理,实验数据可靠,程序运用规范,绘图符合标准,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4.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遵守作息时间。

5.要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保证设计室整洁、卫生、文明、安静。严禁在设计室内开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八、课程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

答辩是课程设计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通过答辩可使学生进一步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搞清尚未弄懂的、不甚理解的或未曾考虑到的问题,从而取得更大的收获,达到课程设计的目的与要求。对于有些课程亦可不答辩,而采用其他形式来考核。

1.答辩资格

按计划完成课程设计任务,经指导教师审查通过并在其设计图纸、说明书或论文等文件上签字者,方获得参加答辩资格。

2.答辩小组组成

课程设计答辩小组由23名课程设计指导教师组成。

3.答辩

课程设计审查通过后,由教研室负责组织答辩。答辩前,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学生的课程设计资料,为答辩作好准备,答辩中,学生须报告自己设计的主要内容,并回答答辩小组成员提问的至少4个问题。

4.课程设计成绩评定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举行会议,按照学校的规定,确定学生的答辩成绩。

课程设计的成绩由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两部分评分组成,两部分的权重由各教研室(或系)自行制定。

课程设计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优秀者一般不超过答辩人数的 20%。

学生的课程设计成绩单应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一式两份,一份存在教研室,一份交学生所在系。

九、课程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

总体参照学校的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执行。

1.说明书(论文)格式

说明书(或论文)统一用Word文档打印,打印用 小4号字,A4纸,上下左右各留20mm

2.说明书(或论文)结构及要求

1)封面

封面包括:题目、院系、班级、学生签字、指导教师签字及时间(年、月、日)。

2)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

3)摘要(仅对论文)

摘要是论文内容的简短陈述,一般不超过 400字。

关键词应为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汇,一般为 4个左右,一定要在摘要中出现。

4)目录

目录要层次清晰,要给出标题及页次,目录的最后一项是无序号的“参考文献资料”。

5)正文

正文应按目录中编排的章节依次撰写,要求计算正确,论述清楚,文字简练通顺,插图简明,书写整洁。文中图、表及公式不能徒手绘制和书写。

6)参考文献(资料)

参考文献必须是学生在课程设计中真正阅读过和运用过的,文献按照在正文中的出现顺序排列。各类文献的书写格式如下:

a.图书类的参考文献

序号 作者名·书名·(版次)·出版单位,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码。

b.翻译图书类的参考文献

序号 作者名·书名·译者·(版次)出版单位,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码。

c.期刊类的参考文献

序号 作者名·文集名·期刊名·年,卷(期):引用部分起止页码。

十、附则

1、 本制度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各专业教研室可根据本专业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办法。

2、 本制度自修订和颁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育学院

  O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上一条:教育学院教研室建设与管理规定

下一条:教育学院学生评教制度

版权所有: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育学院 邮编:417000 联系电话: 0738-8312819

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