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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班级考核及先进班级评选细则

2018年08月27日 15:56  点击:[]

第一条考评目的

班级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管理的基层单位。搞好班级建设,对于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健康成长有着重要意义。为加强班级建设工作,提高学生集体荣誉感,鼓励先进,教育学院特定每学年开展一次班级建设考核评比,并对考核成绩优秀的班级授予“先进班级”荣誉称号。

第二条考评内容及计分办法

考评内容分为两大块:一是基本工作,二是专项活动。基本工作包括7项,总分为900分,即班委团支部建设及基本制度100分、安全稳定200分、学风建设200分、寝室建设100分、团建工作100分、党建工作100分、学杂费缴纳100分。基本工作每项采取倒扣分办法,扣完为止;专项活动采取奖励加分办法,设置上限。

班级考评总分=基本工作得分+专项活动奖励分

第三条基本工作考评内容及分值

1、班委会、团支部建设及基本制度(100分)

(1)班委会、团支部建设20分。班团干部违纪每人次扣1分,不团结并影响工作每人次扣5分,因工作失职受到学院教务办、学工办批评每人次扣2分。

(2)大一班级有半月一次班团干部例会和一月一次班会制度10分;大二、大三班级有一月一次班团干部例会和期初、期中、期末各一次班会制度10分;大四班级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班团干部例会和班会,但每学期不得少于2次10分。少一次扣2分。

(3)上课、晚自习考勤制度10分。制度不全酌情扣分。

(4)参加升旗仪式考勤制度15分。制度不全酌情扣分,无故缺勤每人次扣1分。

(5)请销假制度10分。制度不全酌情扣分,未坚持执行的每人次扣1分。

(6)晚查寝制度及寝室安全检查制度15分。制度不全酌情扣分,晚归不归每人次扣2分。

(7)星级寝室评比检查制度10分。制度不全酌情扣分。

(8)班务公开制度5分。制度不全酌情扣分;

(9)班级管理档案制度5分。制度不全酌情扣分。

2、安全稳定(200分)

(1)出现一次火灾、火警扣10~200分;

(2)出现一次打架扣5~50分;

(3)有非正常死亡情况扣20~200分;

(4)出现违纪违法群体性事件一次扣5~30分;

(5)出现其它违纪违法事件一次扣5~30分;

(6)以上事故迟报、瞒报一次扣10~50分。

3、学风建设(200分)

(1)上课、晚自习检查发现无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提前下课或下晚自习者每人次扣0.5分;

(2)考试违纪每人次扣2分,考试舞弊每人次扣10分;

(3)班级第三学期英语四级考试(CET4)合格率未达50%扣10分,未达40%扣30分,未达30%扣50分,第四学期英语四级考试合格率未达80%扣10分,未达70%扣20分,未达60%扣30分,未达50%扣50分;班级第二学期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率未达70%扣10分,未达60%扣30分,未达50%扣50分,第三、四、五学期全国计算机考试合格率在前一个学期基础上未再提高10%扣10分;

(4)各个班级每学年考试不及格率按专业不分年级在全院排队,排在本专业所有年级后25%的班级每个班级扣10分;

(5)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专门的职业生涯规划活动(生涯探索、生涯访谈、生涯设计、生涯准备、生涯行动),未完成每个班级扣10分。

4、寝室教室建设(100分)

(1)卫生检查60分。在学校组织的寝室卫生定检中,凡有被扣分寝室,每个寝室每次扣3分;在学院组织的教室卫生检查中,凡有被扣分教室,每个教室每次扣3分。

(2)遵守寝室规定20分。凡违规违纪事件(晚归寝不归寝、擅自校外租房住宿、使用违规电器),通报批评每人次扣1分,警告处分每人次扣2分,严重警告每人次扣3分,记过以上处分每人次扣5分;

(3)全班寝室被评为学院三星寝室20分。二星级寝室每个扣5分,一星级寝室每个扣10分。(评选一、二、三星级寝室,三星级为达标寝室,不扣分,一二星级为未达标寝室,适当扣分)

5、团建工作(100分)

(1)报名参加团校学习或参加团员组织生活及团日活动(主要是政治学习、主题班会)制度30分。制度不全和执行不好酌情扣分;

(2)团员发展(含团员档案等材料收交)及团费收缴制度20分。制度不全和执行不好酌情扣分;

(3)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30分。制度不全和执行不好酌情扣分;

(4)团内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制度20分。制度不全和执行不好酌情扣分;

6、党建工作(100分)

(1)报名参加党校学习或参加党员组织生活20分。每少一人次扣1分;

(2)有党课理论学习小组,并有活动计划、内容10分。不健全酌情扣分;

(3)党员发展比例一年级达到2%以上,二年级达到5%以上,三、四年级达到8%以上,并保证质量10分。达不到标准和质量,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4)党员责任寝室20分。在星级寝室评比活动中,党员所在寝室达不到三星级,每个扣3分;

(5)党员带头搞好功课学习10分。有不及格现象每人次扣2分;

(6)党员带头遵纪守法20分。有通报批评以上违纪每人次扣3分;

(7)党员在关键时刻表现较好10分。若有明显表现不合格,每人次扣3分。

7、缴费工作(100分)

(1)学费缴纳80分。每学年第一学期末(12月底)未交清每人次扣3分,第二学期末(6月底)仍未交清每人次扣5分;

(2)住宿费缴纳20分。每学年第一学期末(12月底)未交清每人次扣2分,第二学期末(6月底)仍未交清每人次扣3分。

第四条专项活动及其评分标准

1、团体获奖加分标准

等级

院级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加分标准

20

15

8

30

20

10

100

80

60

200

160

120

2、个人获奖加分标准

等级

院级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加分标准

5

3

2

9

6

4

20

16

13

50

40

30

3、同一类别、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取最高级加分。在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文娱体育类比赛、创新创业和创优争先活动等竞赛评比中个人获奖加分乘以系数0.5,班级获奖加分乘以系数1。

4、在报名参加党校、团校学习情况评比中排名前30%的班级给予加分。

5、各项不同奖励可累计加分,但专项活动最高限300分。

第五条考评时间

班级考核分两个学期进行,每学期进行一次,在学年末汇总计算(因2016年上学期首次推行班级考核,故2015~2016学年只考核第二学期的工作)。具体考核时间如下:

1、班级填写《班级考核自评表》(学年第一学期6.15日-6.22日,第二学期12.15日-12.22日),并将自评表和附件(班级工作总结材料、班级工作特色材料及班级管理档案材料目录清单)上报学院学工办。

2、学院学工办审核班级自评表(学年第一学期6.24日-6.29日,第二学期12.24日-12.29日)。

3、由学院公示三天后,确定评分结果(学年第一学期7.3日-7.8日)。

第六条考评程序

1、班级自评→向学院申报→学院审核→院内公示→确定结果。

2、班级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及条件进行自评,并向学院申报。

3、学院审核后,公布各班级考评总分。

4、根据各班级考评总分,按年级进行排名,并将名列前20%的班级作为学院“先进班级”,在院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审定并授予学院“先进班级”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七条一票否决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班级,该学年不能评定“先进班级”:

(一)出现违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重大政治纪律方面事件的;

(二)出现重大刑事案件、学生责任火灾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群体事件的;

(三)出现考试舞弊事件的;

(四)出现使用、存放违章电器事件的的;

(五)出现群体打架斗殴事件的。

第八条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班级”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班主任考核和主要班团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1)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班级授予学院“先进班级”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2)对被评为学院“先进班级”的班主任和学生干部予以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学校“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的评选;

2、被评为学院的“先进班级”,学院择优推荐参加学校“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评选,班上学生优先推荐申报学校、湖南省“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和优先推优入党。

第九条组织领导

1、成立教育学院班级考核及“先进班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由副书记组织负责,辅导员、教务秘书具体组织实施,院学生会、团总支、各学生党支部、各班级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班级考核的检查、核实和相关考核材料的收集与整理。

2、经学院审核,凡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已得荣誉,并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其名额不另行替补。

监督举报电话0738-8372819

第九条附则

(1)本制度由教育学院党总支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修订和颁布之日起施行。按年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育学院党总支部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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