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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辅导员助理选聘与管理办法(试行)

2018年08月27日 16:07  点击:[]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实践平台,并进一步创新我院学生工作,特设辅导员助理。

第二条 为规范辅导员助理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三条 辅导员助理的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奖贷助勤等工作,推进学生素质教育。

2、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行为和纪律教育,深入学生宿舍,抓好学生的宿舍内务,组织开展文明宿舍等活动。

3、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党员、团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和考核工作,指导学生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参与学生社会实践。

4、协助辅导员深入了解、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心理问题、学习表现、生活现状等实际问题,及时、准确收集相关信息,传达学院、系有关文件、通知等。

5、与协助管理的年级同学交流学习方法,传授学习经验,提高同学学习自觉性。

6、协助辅导员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课外活动。

7、协助辅导员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保证学院稳定。

8、完成学生处、院党总支和辅导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每年9月份开始接受学生报名,学生本人可直接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教育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附件一)。

第五条 选聘对象:教育学院二、三年级学生。

第六条 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政治方向正确、坚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能自觉地同党组织、学院保持一致。中共党员优先。

2、责任心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热心服务同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能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合格课程。

4、工作积极主动,胆大心细,有较强的口头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广泛的兴趣爱好,身心健康。

第七条 每学年初,进行辅导员助理推荐和选拔,学工办牵头,按《教育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申报,结合个人素质、综合表现、班主任推荐意见,参加学院选拔,确定人选后上报学生处。录用后颁发正式聘书,聘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 管理与考核

第八条 受聘用的辅导员助理自受聘之日起,每学期要进行学期考核,考核内容以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标准见学期工作考核表)。

学期考核安排在学期结束前第二个星期内完成,学期考核时辅导员助理须交个人书面工作总结,指导老师负责考核和填写《教育学院辅导员助理学期工作考核表》(附二),考核部门加具意见留学院学工办备案。

第九条 指导老师应认真负责,悉心指导辅导员助理开展工作,安排给助理的工作要有明确的要求,并要检查落实。

第十条 辅导员助理应关心时事,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增强业务水平和学生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 辅导员助理在聘任期内须接受业务培训,业务培训由学院学工办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要安排在课余时间,以不影响学业为前提。

第十三条 聘任期满并考核合格者,可在当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品德行为表现”项目内按优、良、中等次记8、6、4分。

第十四条 辅导员助理在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和在就业推荐中,在同等条件下,辅导员助理优先评选和优先推荐。

第十五条 聘任期内如出现课程考试不及格,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因工作表现原因,学工办提出建议解除其聘约。

第十六条 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退出助理岗位,应向指导老师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工办同意后方可正式离岗,指导老师协助学生处收回聘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教育学院党总支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修订和颁布之日起施行。按年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育学院党总支部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表:1、教育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

2、教育学院辅导员助理学期工作考核表

附表一:

教育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

年 月 日

姓 名

?

出生年月

?

照片

性 别

?

专 业

?

所在班级

?

曾任职务

?

政治面貌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个人简介

(可另附页)

班委

团支部

推荐意见

(含政治表现、学习情况、人际关系、是否适合担任辅导员助理等)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班主任

评价意见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二:

教育学院辅导员助理学期工作考核表

考核对象: 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考核内容

分 值

考核成绩

15%

思想

素质

思想品行好,政治觉悟高,政治方向正确、坚定,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能自觉地同党组织、学院保持一致。

5

?

工作

态度

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服务同学,工作踏实肯干,热情大方,态度端正,能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任务。

5

?

工作

作风

经常深入到班级和学生当中,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关注学生中的热点问题并及时上报。

5

?

30%

组织

能力

认真实施院系的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每学期能结合学生实际,配合辅导员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思想教育活动和常规管理。

10

?

分析

能力

善于发现、分析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就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向辅导员反映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

?

创新

能力

组织开展的活动新颖、有特色,工作中能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5

?

工作

效率

对相关部门或系安排的工作不推诿、不拖拉,少出错,能高效圆满完成。

10

?

20%

到岗

对分管的年级全面负责,坚持每周进一次学生寝室,每月参加一次班级活动,工作尽职尽责,不擅自离开岗位。

10

?

到位

对分管工作务实、负责,埋头苦干,处理问题及时到位,工作热情高。

5

?

到会

能按时参加系召开的各种有关工作会议。

5

?

25%

工作完成情况

能出色完成岗位工作和系布置的各项任务。

10

?

日常管理效果

负责管理的年级早读、晚自修、宣传海报等常规管理方面受到表彰。

5

?

活动开展效果

负责管理的年级文明宿舍率高、卫生达标率高,组织的各项活动在评比中获得较好成绩。

5

?

突发事件处理

负责管理年级学生中无发生重大事故,或有发生但能及时反映给辅导员、学生处,处理方法得当。

5

?

合 计

100

?

等 次

?

指导老师评价意见及签名:

考核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考核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或以上,90以下为良好;60分或以上,74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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