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晚归及夜不归宿行为的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大限度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目前学校学生工作的形势,对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的管理做如下规定,请全系参检公寓严格执行。
一、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的界定
【一】晚归的界定
晚归的界定时间为23:00【周一至周日】之后,所有住宿学生须于23:00前返回学生宿舍,未能按时返回宿舍就寝的行为,视为晚归;
【二】夜不归宿的界定
1、夜不归宿指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通宵不回宿舍就寝。
2、节假日未登记离校获未递交安全责任书或夜间查寝后,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或未进行登记而离开宿舍者、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二、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的信息送报程序
【一】干事晚间查寝时,发现学生未按时返回宿舍的,向宿舍成员了解情况,并请宿舍成员通过电话与该学生取得联系,督促学生返回宿舍,若无法与学生取得联系,必须立即通过电话的方式告知部长、主席或者辅导员(班主任);
【二】辅导员晚间查寝,干事陪同时,发现学生未按时返回宿舍的,干事要及时通过电话与学生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督促学生尽快返回宿舍,若无法与学生取得联系,则辅导员,干事,通过各种渠道取得联系,必要时与父母联系;
【三】除因特定的工作任务,并且持有加盖相关责任部门公章及负责人签字的公务证明的公务性晚归可以进行销假,其余无情况的晚归一律不允许销假;
【四】临时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宿舍住宿者,应提前到辅导员处进行审批,填写书面假条并由辅导员或书记签字后方可,(长期假条应由书记或者系主任签字并盖章)并在当天查寝时由室友出示假条;
【五】学生因病造成的晚归、夜不归宿,在提交书面假条的同时,必须附上相关医院的就诊证明,否则按夜不归宿处理;
【六】由于考虑到同学们的某些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等原因。所有晚归,凡是在23:15之前达到宿舍的同学,请在23:15前,大一的同学们在指定干事的宿舍销除晚归;大二,大三的学长们会有干事在楼层等候至23:15.
三、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的处理规定及程序
【一】系部查晚归:1次记系部警告,累计2次或者2次以上记严重警告,取消本学年度奖助学金评比和各种名额申请,以及入党资格和各个补助发放;
院部查晚归:凡是被院文建站例检晚归,突击检晚归扣分者,1次记系部严重警告,取消本学年度奖助学金评比和各种名额申请,以及入党资格和各个补助发放;
【二】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冒名顶替者,给予冒名顶替者和被顶替者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伪造假条者,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因晚归不服从管理,起哄闹事,损坏门窗,一切后果自负,将依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四】严禁学生非特殊情况在校外居住,一经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如限期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及时通知家长。学生擅自在外居住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的次数及情节达到以上规定的处分标准时,由系部向学工办报该生违反以上规定的材料,并根据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的次数及平时的表现情况将处理意见报学校审批;
四、注意事项
1、本规定适用于美术系所有在校学生。
2、本规定由美术系学工办负责解释。
凡违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美术系纪保部宿舍晚归管理制度”而受到院部通报或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取消当年度的入党资格,各种奖励和评奖评优评先资格;该生宿舍取消年度文明寝室评选资格。
美术系学生会
文建、纪保部
草拟人:李沅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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