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60 号)和《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湘教发〔2020〕3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度中国足球彩票_澳客彩票网-app官方下载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的遴选、验收与考核,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一)全校遴选省、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共16名,其中综合评分排名前9名的老师推荐参加省青年骨干教师遴选,综合评分排名后7名的教师认定为校级青年骨干老师,至少推荐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参加省级评选。
(二)原则上每学科、专业可推荐1人,其中具有省级以上项目平台的学科、专业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二、遴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立德树人有良好成效,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具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教育教学素质较高,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系统讲授过 1 门以上学科专业 核心课程,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初步明确了自己主攻方向,在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果和成效,在省内同行 中有一定影响。
(三)优先在“ 双一流” 学科专业和基础学科专业、紧密对接我省“4 ×4” 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及其他经济社会发 展急需的学科专业领域遴选。
(四)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 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深专业水准的人选适当放宽学位要求;原则上应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
已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再纳入遴选范围。
三、202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20 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立项和验收检查结果的通知》(湘教通〔2021〕29 号)要求,今年对2020年度确定的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开展期满验收。验收内容为培养对象培养期内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培养对象申请人材料报送内容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请登 录省教育厅教师处网页下载样表、填写完成并加盖公章后,转换 PDF 文档再上传。下载链接: http://jsc.hnedu.gov.cn/c/2020-11-17/1024997.shtml。
2.个人培养计划。由被推荐人选在学校和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再上传管理系统。
3.被推荐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
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的扫描件。
反映被推荐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的 有关材料,包括 5 篇(部、项) 以内代表学术水平的教学、科研论文或著作或技术开发成果证明的扫描件。个人提交的业绩材料内容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
(二)期满验收对象材料报送内容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 请登录上述网页下载样表、填写完成并加盖公章后,转换成 PDF文档再上传。
2.验收对象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有关业绩材料内容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
培养对象申请人请于4月12日带《湖南省(校)青年骨干教师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和《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评分量化表》到相关职能部门打分。纸质材料请于4月14日上午12:00前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是省学术梯队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故不参加验收和考核的培养对象,要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否则,省教育厅将终止有关培养对象的后阶段培养,并收回部分培养经费。
为方便消息的及时传达,申报人员请加QQ群:
联系人:阳青
邮箱:541931762@qq.com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