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正国,男,汉族,中共党员,教授,法学博士,现任湖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湖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外围评审专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教育部西部地区教育顾问。湖南省首批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湖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十佳优秀领导者,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获得者,湖南省高校教学名师,湖南省重点建设学科带头人,湖南省教学团队负责人,湖南省哲学社会研究基地负责人,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特约研究员。
长期从事高校教学与管理工作,曾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先后担任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校长及党委书记十六年。
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省部级重点社会科学基金课题4项,主持省部级一般基金课题、委托课题等10项,出版学术著作7部、教材及著作(含参编)15部,在国家、省部级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40多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校文科学报、新华文摘等权威刊物摘登及发表在CSSCI期刊上。其成果获得了湖南省第三届思想政治教育成果一等奖;3次获得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二、三等奖;4次获得湖南省教育成果二、三等奖;5次获得湖南省委、省政府组织评审的优秀论文一等奖和湖南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一等奖。2009年被省人民政府记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