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1-2012学年度我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及贫困生档案建立工作的通知
为了认真做好我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希望各班主任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切实按照要求扎实做好此项工作。要求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或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干部、普通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认定标准可设置一般困难和特殊困难2档。一般贫困是指其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生活基本费用;特殊困难是指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收入在政府认定的贫困线以下。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
2、学生提交今年的《贫困证明》,2011级新生提交今年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贫困证明》,该表须有家庭所在地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加盖的公章。无今年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贫困证明》,该学生不得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班上组织集体民主评议,按45%-50%的名额进行投票选举产生贫困生名单,特困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贫困生总人数的10%。
4、系部审查及公示。可通过寝室调查,找学生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审查,审查后将名单在系部公示两天。
七、系认定工作组: 组长:刘宗良
成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八、各班建立贫困生档案,于2011年9月23日之前上交系学工办罗凤娥老师。文档采用统一的Excel表格式样《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贫困生摸底登记表》(请从系部网页“学工建设”栏目中下载),纸质文档需班主任、制表人签字,电子文档发送到63275702@qq.com;发送邮件时主题写明是哪个班级。
九、校学工处助管科整理、审核后,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录入贫困生档案库。
通信与控制工程系
2011年9月5日2011-2012学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贫困生摸底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