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部
能机学院党〔2023〕6号
关于发布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院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二级学院管理水
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
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院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部
2023年9月1日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9月1日印发
附件: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院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形成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良好风气,努力把师生员工的智慧集中到学院事业发展中来,提高学院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学院工作要点和职责分工,每年要到分管部门和教研室开展调研1-2次。
第三条 调查研究应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制定,聚焦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调查研究应坚持实事求是,听取真实意见,反映客观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举措和政策建议。
第五条 调查研究应倡导求真务实,深入基层,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
第六条 调查研究以现场办公、座谈会、汇报会、个别谈话和走访等为主要形式。
第七条 调查研究结束后,院党总支要及时整理总结,对带有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
第八条 对于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问题和基层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应及时予以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提请院党组织会议研究后予以解决或答复。
第九条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工作情况每年应向院党组织会议报告。
第十条 院党政办负责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的组织协调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