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能机学院政〔2021〕15号
关于发布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现将《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1年7月1日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办公室2021年7月1日印发
附件: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与考核是对教师教学、科研、育人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其结果作为评奖、评优和其它奖励的直接依据。
第一条 评价与考核的原则
1、学生民主测评与同行评议相结合;
2、院领导评议与院教学工作督导小组评议相结合;
3、各项测评与教学过程考核相结合;
4、测评教学质量与测评教研科研水平相结合。
第二条 评价与考核的内容和分值
1、教师课堂教学考核 60分
2、考勤 15分
3、教研、科研成果评价 20分
4、其他项目考核 5分
第三条 评价与考核的方式与计分方法
1、教师课堂教学考核
(1)教师课堂教学考核的办法具体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第二章第十二条予以实施。
(2)教师课堂教学考核的权重系数为0.6。该项最后考核分数=百分制考核得分×0.6。
2、考勤(按满分15分算)
由院办公室对出勤考核分数进行统计,每学年公布该项考核结果。
(1) 学校和学院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会议、教研活动,缺席一次减1分。
(2)事假一天减0.5分,旷工一天减1.0分
(3)教务处、人事处考勤考纪被通报一次减2分,被通报两次减5分。
3、教研科研成果评价
教研成果分为项目、论文、教材编写和成果奖励三个方面,计分方法:
(1)项目(包括精品课程):以10000元为1分,该项最后考核分数=项目经费/10000,该奖励直接奖励给主持人,以科技处下文为准。
(2)论文:以科技处的论文奖励1000元为1分,该项最后考核分数=论文奖励/1000
(3)教材编写:
① 国家规划教材3万字以上,主编4分,副主编3分,参编2分;
② 省级规划教材3万字以上,主编3分,副主编2分,参编1分;
③ 普通教材3万字以上,主编2分,其它1分;
(4)教研、科研成果奖励计分方法
① 科技进步奖
国家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
省 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市院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②教学成果奖
国家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省 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市院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③论文奖
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省 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市院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5)国家发明专利2分,新型实用型专利1分。
以上项目可累加,同一项目获多个奖励时按最高分计算,超过20分者按20分算。该项分数统计以科研处统计的结果为准。
4、其他项目考核
(1)为学院发展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经院务会考核可给与1-2分的奖励。
(2)院教学工作督导小组对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进行抽查和定期检查记录,院教学工作考核小组根据检查结果对表现优秀者可给与1-2分的奖励。
(3)凡是学校或学院分配的各项任务,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经院务会查处一次减1分,查处两次减5分。
(4)获得校级以上的奖励,按以下标准奖励。
①国家级劳动模范、教学名师,奖5分;
②省级劳动模范、教学名师、青年教学能手,奖4分;
③市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奖3分;
④校级“十佳教师”,奖2分;
⑤校级年度先进个人、教学先进个人,奖1分;
⑥省级教学比武、省级多媒体课件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分、3分、2分;校级教学比武、校级多媒体课件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分、2分、1分;
(5)班主任奖0.5分,优秀班主任奖1分。
(6)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者奖0.5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5分、4分、3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4分、3分、2分;同一项目获多个奖励时按最高分计算,
(7)以上分数可累加,超过5分者按5分计。
第四条 评估结果的处理
1、评估结果反馈给每一位教学人员,对于评估不满60分的老师,院领导将与本人谈话,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相应的改进措施,制定出改进计划,并进行质量跟踪,帮助教师改进和提高。
2、教师综合考核结果载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年终考核、各项评奖、评优的直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