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能机学院政〔2021〕10号
关于发布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实验教师岗位职责的
通 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现将《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实验教师岗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1年7月1日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办公室2021年7月1日印发
附件: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实验教师(员)要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对工作认真负责,注意为人师表,做到服务育人。
二、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了解各类仪器的规格、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并掌握一般的维修和保养技术。
三、编制教学仪器的购置计划,负责做好新购仪器、实验材料的验收、登记、保管工作,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购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建立和健全实验管理的各项台账。经常核查仪器总账和实物明细分类帐。
四、监守岗位,及时为任课教师和实验室提供实验仪器和药品,确保教学顺利进行。
五、积极参加本学科的教研活动,主动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
六、定期向领导汇报仪器管理、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
七、实验教师(员)工作变动时,应负责及时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