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考核和年终评奖办法(2023年修订)》(校党发〔2023〕32号)、《关于发布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优秀教师评定办法的通知》(院政发〔2021〕16号)精神,经学院党组织审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表彰以下对象,现予以公示:
优秀档次人员(9名) :林鹏、刘波、徐振峰、庹磊、刘宝刚、林道光、刘呈燕、邓岭、柯双红
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来信等方式向学院纪检委员石海同志或行政办卢婧嫚同志反映。
联系人:石海(18607382816);卢婧嫚(15573801231)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