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素质和良好的身心素质,掌握体育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学校体育教育工作规律,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面向中小学以及幼儿园,从事体育教学、训练与竞赛、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毕业生能力要求
学生通过各课程学习及各实践教学,达到个人政治、思想、道德方面的要求;基础能力的要求;专业能力要求。
A、个人政治素养、思想道德品质与职业道德方面的要求
A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A2、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思想品德品质、社会公德。
A3、遵纪守法,熟悉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B、基础能力要求
B1、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B2、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B3、具有一定的军事基本知识,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军事训练合格标准,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B4、具有在本专业与相关领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运用信息技术获得信息,为体育教育教学提供便利。
B5掌握学校体育发展的动态以及体育科学的发展趋势。
B6具有较为广阔的知识面和国际视野,能够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和一定的专业外语水平,并能从国际视野看待体育教学问题。
C、专业能力要求
C1运动技术水平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以上水平。
C2掌握体育教学设计、课堂教学组织与管理、教学评价、多媒体制作与使用方法。
C3掌握学校运动队组织与训练的方法,具备运动选材能力、制定训练计划能力、组建与管理运动队能力。
C4掌握体育赛事策划与组织编排方法、裁判法,并获得两个以上国家二级及以上裁判员等级证书,一项从业资格证书。
C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跟踪并获取信息的方法,了解本学科前沿和发展动态。
C6具有适用社会环境的良好心态,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三、学制
学制:四年,修业年限3-7年。
四、专业方向介绍
体育教育专业设两个专业方向:中小学体育教育,幼儿体育教育。
中小学体育教育方向:掌握现代教育与体育教育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学校体育教育工作规律,能胜任中、小学体育教学、课外运动训练与竞赛、全民健身指导工作。
开设课程:教育心理学、教育学、体育教学论、体育教师职业技能训练
学前体育教育方向: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热爱学龄前儿童,具有理解幼儿和教育幼儿的知识和能力,较强幼儿游戏活动设计、组织和指导的能力;创编儿童舞蹈和儿童体操的能力;能够在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从事体育教育、保教活动和管理工作。
开设课程: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课程论、儿童游戏活动设计与指导
五、毕业与授予学位要求
本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的180学分和第二课堂1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必修课131学分,专修课18学分,专业限选课13学分,专业选修课8学分,公共选修课10学分,第二课堂学分修读要求见《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第二学分管理办法》。符合国家学位规定和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六、主干学科
体育学,教育学,心理学
七、专业核心课程
核心课程: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学校体育学、运动心理学、体育教学论、体育教师职业技能、田径、体操、篮球、排球、足球、武术。
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刘玉江
制订日期: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