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党发〔2019〕44号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党支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机关党委:
现将《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党支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26日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9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党支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党支部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基层党支部年度考核制度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9〕23号)和《推进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方案》(校党发〔2019〕2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抓基层、打基础,通过工作考核,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考核内容与方式
学校党支部的考核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部署,二级党委、党总支负责实施,可结合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一并开展党支部年度考核和“五化”建设合格评估。
考核内容主要围绕党支部“五化”建设进行,实施分类考核,具体标准详见《推进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方案》(校党发〔2019〕28号)附件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 “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
考核工作采取党支部自评、群众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党支部自评(原则上11月底前完成)
党支部撰写总结材料(为方便考核,建议按照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的内容逐项进行总结,并提供相应的日常工作支撑材料),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做党支部工作总结,党支部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并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评分,其平均值作为党支部自评分。(自评得分不包括加分项,满分100分)
(二)群众评议(原则上11月底前完成)
由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教职工党支部一般由本单位(部门)非党员教职工和服务对象当中的群众代表进行评议,学生党支部一般由支部所在班级或年级非党员学生代表进行评议,评分平均值作为群众评议分。(满分100分)
(三)组织考核(原则上12月15日前完成)
组织考核由二级党委、党总支部负责实施。二级党委、党总支部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采取召开党内外人员座谈会、查阅党支部日常工作台账、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等形式,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评分。(满分100分)
(四)考核结果确定(原则上12月20日前完成)
二级党委、党总支部将支部自评分、群众评议分、组织考核分按一定权重折算,并对特色评估加分项进行核实,最后形成考核总分。
考核总分=党支部自评分×30%+群众评议分×30%+组织考评分×40%+特色评估加分。
二级党委、党总支按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确定党支部考核等次(样板、优秀、合格、不合格)。
(五)总结反馈及结果报送(原则上12月底前完成)
二级党委、党总支部向党支部反馈考核意见,同时汇总考核结果向校党委汇报。负责考核实施的二级党委、党总支部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党支部考核情况。
(六)整改与结果运用
校党委要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先进党支部,在支部党建特色项目立项、党内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后进党支部,及时整顿;对不合格党支部,及时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作出相应调整。督促党支部对照考核反馈意见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校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年度考核工作的监督指导;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部要把抓好党支部年度考核作为党建工作的基本任务,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做好考核自评、整改等相关工作。
(二)严格考核纪律。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部要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对考核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以日常掌握情况为主,客观如实评价党支部工作情况,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三)加强宣传引导。学校党委宣传部要通过校内外媒体、两微一端,积极宣传优秀党支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树立先进典型。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后进支部工作指导,扎实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