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总公司关于加强服务质量的规定(草案)-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作者:周浩时间:2012-11-02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意识,彻底改变散漫、拖沓、敷衍的工作作风,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凡总公司的所有正式工、劳动合同工和劳务承包人员均适用于本规定。
二、总公司服务质量监督考评小组。
组长:胡少平刘志成
副组长:文军根曾真飚
成员:罗金兰、陈作勤、李小平、付正兴、王湘评、
李丹、苏齐战、邹光华、李小平、周建新、冯广文、周雅平
三、检查依据为《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服务质量量化考核细则》。
四、检查制度
(一)服务质量监督工作小组每月至少对全公司服务质量进行一次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
(二)检查时,如果被检查的部门负责人或同事故意包庇,弄虚作假,一旦查出或有人检举,除按规定扣发责任人员的岗位工资外,还要扣发故意包庇、弄虚作假者与责任人员同等的岗位工资。
五、奖励与处罚办法
(一)奖励办法
1、优质服务奖:工作一丝不苟,业务技术娴熟,严格遵守《管理制度汇编》奖励标准:100—200元/人。
(二)处罚办法
综合部负责服务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要将每次检查情况记录备案,检查结果每月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责任人扣款在下月岗位工资中扣除。检查结果做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