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总公司部门负责人聘任办法-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作者:周浩时间:2012-10-17点击数: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后勤社会化改革,强化后勤服务总公司的各项管理,进一步提升后勤服务质量,更好的实现“三服务,二育人”的服务宗旨,结合总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部门负责人岗位设置
1、综合部部长1人。
2、财务部部长1人。
3、饮食服务中心经理1人。
4、教材供应中心经理1人。
5、校园环境管理中心经理1人。
6、水电服务中心经理1人。
7、经济开发公司经理1人。
8、建安维修服务中心经理1人
9、海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1人
10、医疗卫生所所长1人
二、部门负责人聘任原则
1、总公司下属各部门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部门负责人负责制。
2、各部门原则上只设负责人一名。对外有经营业务的部门可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业务经理,业务经理由部门负责人提名,总经理批准后聘任。
3、各部门负责人在个人申请、群众评议、领导评议的基础上,总公司研究决定,经公示未发生影响任职的问题,试用期满合格后由总经理聘任。
4、各部门负责人在同一部门任职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届或四年,但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可不受上述任职年限限制。
三、部门负责人聘任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品德好,工作扎实,责任心强,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开拓和创新精神。
3、拥护学院后勤改革方案和总公司章程,并能积极参与各项后勤改革实践。
4、具备担任相应岗位职务必备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且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男50岁(含)以下、女45岁(含)以下,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能组织本部门完成总公司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总公司下达的经济目标任务。
7、应聘者必须是公司在职在岗的正式职工或在公司工作两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
四、部门负责人聘任程序
1、凡愿意参加各部门负责人岗位竞聘者,需先领取《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部门负责人竞聘申请表》,填好后交总公司综合部。
2、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选。
3、进行群众评议和领导评议(竞聘人发表5到8分钟的竞聘演说)。
4、总公司组织考察、审定、研究决定试聘人选。
5、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6、由总经理试聘,并报学校备案。
7、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总经理聘任。
五、其他
1、聘任期限:二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三个月。
2、受聘期待遇:被聘的各部门负责人,在聘期内享受总公司中层部门负责人待遇,业务经理享受总公司中层副职待遇。
3、在受聘期间,受聘者如不服从总公司的工作安排而严重影响总公司工作的开展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因失职造成部门经营出现较大亏损,或经考核不称职者,或在聘期内受刑事、行政等处罚者,经总公司研究通过后,由总经理予以解聘。
4、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总公司司务会成员组成。
5、竞聘考核采用投票制,领导组投票按1:3的比例计取票数,群众投票按1:1的比例计取票数。
6、聘任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1)8月16日:公布《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部门负责人聘任办法》;
(2)8月20日到21日:竞聘人员向总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3)8月22日:资格审查,公布竞聘人员名单;
(4)8月24日上午9点:召开竞聘大会;
(5)8月24日下午:组织考核、审定;
(6)8月25日: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7)8月26日:总公司中层部门负责人聘任到位。
7、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总公司研究解决。
8、本办法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
二OO九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