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对后勤服务总公司的监管暂行办法
作者:admin时间:2011-02-18点击数: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对后勤服务总公司的
监管暂行办法
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有关规定,学校委托后勤基建处对后勤服务总公司的经营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一、 监管的指导思想
后勤基建处(以下简称为甲方)通过对后勤服务总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的监管,促使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后勤服务协议,提高办学效益,为学校的事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后勤保障与服务,为全校师生员工创造一个文明、舒适、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 监管内容
1、乙方履行后勤服务协议的情况;
2、乙方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
3、乙方重大商业经营活动。
三、监管方式
1、甲方检查:由甲方牵头组织,审计、监察、计财等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照学校与乙方签订的后勤服务协议内容,对乙方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进行检查。定期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不定期抽查每年不少于二次。
2、召开会议:由甲方召集,邀请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学生代表、教职工代表参加,了解乙方的服务状况。乙方需派主要负责人参会,并根据各方反映及时做出整改方案,提交给甲方,视情况需要,甲方可随时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项整改协调会。
3、开辟师生监督渠道
①设置意见箱:由甲方在校园内设置后勤管理服务意见箱,并定期开启,涉及到乙方的问题,由甲方各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②设置服务投诉电话:向全校师生公布后勤管理服务监督电话,对每个投诉电话进行文字记录,并责成乙方迅速处理和整改。
4、进行绩效测评
①甲方根据乙方全年执行的后勤服务协议情况,如实写出考评报告交学校领导。
②由甲方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年终甲乙双方共同组织一次民意测评,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向全院师生进行问卷调查。原则上各单项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之和必须在80%以上,否则学校将扣减乙方的目标管理经费。
四、 监管奖惩
1、甲方按后勤服务协议要求,对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提出处罚建议。
2、在年终民意测评中,乙方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没有达到80%以上,扣减目标管理经费10万元,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优岗、并取消单位参评先进单位的资格。
3、在年终民意测评中,乙方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0%-95%,学校奖励目标管理经费5万元,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学校奖励目标管理经费10万元。
二Ο一一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