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4年实验室建设规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1-14 点击数:
各专业系(部):
根据学校工作整体安排,教务处决定组织编制2014年实验室建设规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划编制主体
各专业系(部)为所辖实验(实训)室(中心)规划编制主体,负责编制所辖实验(实训)室(中心)的建设规划。教务处在汇总各专业系(部)实验(实训)室(中心)建设规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编制全校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
二、规划编制依据
规划编制要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十二五”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和精神,紧扣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
三、规划编制原则
1.统筹规划原则
规划的编制应在充分调研、分析实验室现状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实验教学与科研、专业实验和基础实验、课内实验与课外开放之间的各种关系和实际需要,统筹考虑实验用房、建设经费的投入,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
2.资源共享原则
要合理整合现有资源与新增资源,积极开放共享实验室资源,提高实验室资源使用效率。不得重复建设校内已有的同类实验室。凡是可共享的实验室,由使用率最高、管理更规范的单位负责规划并建设。
3.优先满足教学需要的原则
在基本满足教学、科研、专业与学科建设对实验室建设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建设教学急需的实验室。由于缺乏实验室或仪器设备不足,导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开出的实验教学项目无法开出或开出率达不到基本要求的项目优先建设;已达到标准的,或者现有设备可以支撑实验教学的,一律不再新增实验设备。
4.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
各单位在编制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实际需要,既要体现先进性、适度超前,又要保证基础性、满足基本需要。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和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合理规划,不可贪大求全造成浪费。
四、规划编制基本内容
1.实验(实训)室现状分析
如实介绍实验教学场地、设施、设备,承担的主要教学与科研任务,实验室利用情况,实验室管理情况,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剖析。
2.建设的必要性
应结合高等教育发展和改革的趋势、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执行人才培养方案等方面进行分析。
3.建设目标
主要说明实验室建设数量及达到的水平等
4.建设的具体内容
主要内容包含实验室名称、类型、面积,承担的主要教学与科研任务,主要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价值,建设时间要求等。
5.预期效益分析
主要对实验室所面向的专业,能完成的年实验学时数,承担的实验项目及开出率,实验室开放情况、实验设备的利用率、实验室的辐射及示范作用等内容进行分析。
6.保障条件及措施
五、工作要求
1.各专业系要充分认识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的重要性,组织相关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及教师广泛参与实验室建设规划调研、论证和编制工作。各专业系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和论证,并制定建设方案,必要时可聘请校内外专家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2. 各单位在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时,须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3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多个项目应分别填报。
3、鉴于学校12月底要完成学校预算编制,各单位提交建设规划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15日,过期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建设规划提交时需同时交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地点: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向瑞桃。联系电话:8372906
4.教务处将于十二月下旬对各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进行预审后报学校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