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通108号〔2017〕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2-05 点击数:
校教通〔2017〕108号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将于2018年1月19日结束。为了保证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圆满结束以及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相关工作
本学期教学周数为20周,第十八、十九、二十周为期末课程考核时间,请各任课教师务必按《课程教学日历》完成教学。任课教师不得进行针对期末考核内容的小范围复习,以保证考核的严肃性。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和考试纪律宣传。
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
1.考核时间
按教务处《关于组织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
的通知》进行。
2015级、2016级、2017级本科专业和2016级、2017级
专科专业在2018年1月15-19日至少安排一门考试课程。
2.命题
坚持教考分离的原则,各考核课程在考前四周命好难度相当、难易度适中、考核知识点覆盖面广的A、B两套试题(A、B两套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5%,试卷命题样式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并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各二级学院任课教师在2017年12月12日以前完成所有试卷制卷工作(之前已布置),并由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统一将电子文档交学校明德楼文印室。命题人及命题审定人要认真仔细,反复核查,确保试卷的质量。凡接触试卷的老师都要高度注意试卷的保密工作。各二级学院于2017年12月27日前将期末考核安排表发电子稿到考试中心。
3.学生考核资格的审查
要求各教研室在期末考试前组织任课教师做好学生考核资格的审查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核:
①本学期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1/3者(教务处批准的免考勤除外);
②本学期缺交作业(含实验报告)次数超过该门课程作业应交次数1/3者(教务处批准的免考勤除外);
③欠交学费达1000元又没有办理缓交手续者。
高年级学生课程不及格者,在考核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申请参加本次低年级相关课程的考核。
4.考场设置
各二级学院要及早妥善安排好考场,原则上按标准考室布置考场。
5.监考
各二级学院在全面考试前召开相关会议,组织教师与学生学习考试与监考守则,分管教学副院长要在每一门课程的考试中至少巡考三次(开考、考中、快结束考试时),以确保考试公正、公平、有序、有效,尽量预防学生考试违纪、舞弊的发生。
6.阅卷、试卷分析及教师评学
每门课程考完后,一般情况下,教师要在三天内阅完考卷并及时做好成绩录入工作,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打印课程成绩(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学院存档,一份与试卷合装。根据期末考核成绩做好《课程考核质量分析表》。成绩分布明显不合理时,阅卷教师要及时报告教学副院长做出适当处理。处理意见要以书面的形式附在评分标准的后面,教学副院长签字,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务处备案。
任课教师要在放假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及时对任教班级认真进行评学。教学副院长要进行相应的总结与分析。
7.试卷装订要求
每门课程的试卷按学号从小到大按考室分册装订;第一册试卷按封面、课程成绩单、课程考核命题计划审批表、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或附试卷处理意见、学生考核违纪处分文件)、考核质量分析表、试卷、封底顺序装订。
8.试卷的保存
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将试卷送到教务处提供的保管场所保存,各二级学院按专业、年级、课程分类存放,保存年限五年。
三、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布置工作
请各教研室按教学计划(教学计划要调整的必须报教务处及分管校长审批,并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上修改)清理应开课程,2018年1月15日以前填报《教学安排表》,经教务处审核后,向各单位正式下达教学任务书,各单位再向承担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下达“教师个人教学任务书”。在安排跨学院交叉课教学任务时,请各教学单位之间互相支持。
请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7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