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28 点击数:
校教通〔2017〕74号
关于公布2017年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教育部已经启动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和《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关于开展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教通〔2017〕36号)精神,学校组织了2017年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的评审会议,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对本次申报的项目进行了认真、客观的评审,自动化等5个专业获得2017年学校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的立项 (详见附件),建设期从2017.9-2021.7月共4年,学校对每个立项专业给予10万元的经费资助,按3:3:2:2的比例分年度拨付。
1、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报书的目标要求和《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项目详细实施方案、经费年度预算和项目预期目标于2017年9月20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审核。
2、建设期内项目负责人于每年6月份向教务处递交一份项目实施情况年度总结,重点就开展的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等进行写实性分析与总结。
3、教务处和质量监控与发展规划处于2019年6月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的情况将决定未来2年的经费投入。中期检查结论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种。中期检查合格者,后续全额资助;中期检查基本合格者,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后续资助60%;中期检查不合格者,撤消立项,中止后续资助,撤回节余经费,并对已开支经费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决定处罚措施。
4、2021年6月底对项目进行终结性验收,验收前各项目负责人应准备好全部验收材料。
5、各二级学院应对立项项目的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并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督促与检查,确保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以推动全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附件: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立项专业名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7年7月 9 日
附件: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立项专业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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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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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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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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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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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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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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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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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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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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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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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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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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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晨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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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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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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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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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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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志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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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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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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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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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中英合作)专业卓越教师人才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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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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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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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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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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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专业卓越管理人才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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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怀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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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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