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验室运行管理和教学场馆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23 点击数:
校教通〔2021〕28号
关于做好实验室运行管理和教学场馆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强降雨期间山丘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防办函〔2021〕2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自查自纠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场馆运行管理和安全工作,促进实验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教务处拟对全校实验室运行管理和教学场馆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1.实验室管理台账(实验室出勤记录本、实验教学工作日志、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实验室设备维修登记本、危化品领用记录本、实验教学物资借用登记簿等)登记管理情况。
2.大型设备、贵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开放共享情况,大型精密仪器使用管理登记情况。
3.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管理、标签粘贴情况。
4.实验室环境卫生及设备设施管理情况。
5.教学场馆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教室、校内外实训基地等教学场馆墙体开裂、漏水、线路老化、消防安全隐患等)。
6.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检查及废弃物管理检查,内容如下:
(1)危险化学品存放、保管、领用、使用等情况
(2)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等法规制度学习情况。
(4)危险废弃物管理情况、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等。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与农业生物技术学院需对第六项进行自查并撰写专项报告。
二、检查方式
1.查阅实验室相关运行管理文件记录管理情况。
2.检查仪器设备账物相符情况。
3.现场查看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情况。
4.现场检查教学场馆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情况。
5.现场检查教学场馆的卫生。
三、检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1.学院自查
请各学院将自查情况汇总表(表格见附件1),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与农业生物技术学院危化品专项报告于2021年5月8前交教务处实践科贺敏之老师处。
2. 2021年5月11日现场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学院 教学场馆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表
分管院领导(签字): 联系人: 手机:
自查及现场检查发现隐患数:
序号 | 隐患的基本情况 | 整改方案和措施 | 整改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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