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23 点击数:
校教通〔2021〕83号
关于开展教学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师生安全和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学校教务处将对各学院的教学场所、实践活动、实验实训场所等进行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场所安全隐患排查。
2.实践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3.各实验室、实训中心安全制度的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实验室防火防盗具体措施,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及实验室国庆假期安全落实等。
二、检查形式
自通知下发之起学院自查,教务处进行抽查。
三、抽查安排
1.抽查时间
2021年9月27日上午
2.分组抽查
分成2个抽查小组,具体安排见下表所示:
时间 | 第一组 | 第二组 | ||
地点 | 学院 | 地点 | 学院 | |
8:20~8:50 | 播馨楼 | 外国语学院 | 同心楼 同德楼 |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
8:50~9:30 | 百全楼 养根楼 | 信息学院 | 多闻楼 树艺楼 |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
9:30~10:00 | 匠成楼 | 信息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 强毅楼 知本楼 |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10:00~10:40 | 博达楼 体育馆 田径棚 | 体育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院 | 致远楼 若谷楼 | 马克思主义学院(10:00) 法学院(10:10) 文学院(10:20) |
10:40~11:10 | 逸音楼 | 音舞学院 | 甘澍楼 雅韵楼 | 教育学院 |
11:10~11:50 | 逸美楼 | 美术学院 | 学而楼 高韵楼 | 数学与金融学院(10:00) 商学院(11:25) |
检查组成员安排: 第一组:向国红、刘伟元、龚 成 第二组:王志和、王 强、陈珊珊 |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理论与实践教学场所、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各学院应针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及时梳理并做好整改方案。
3.实验室主任和实验管理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及时梳理并做好整改方案。
4.实验室管理员在抽查相应时间段将实验室门的打开。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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