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6-20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2025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会部署要求,严格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及学校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末教学场所(含教室、实验室、实训室等)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院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由分管教学场所安全的院领导负责,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照相关文件规范和标准,对本学院所管理的所有教学场所(包括普通教室、智慧教室、各类实验室、实训基地、操作间、工厂等)进行一次“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全面安全排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专项领域重点排查
1.教室安全: 重点检查教室空调、电风扇等用电设备是否运行正常;课桌椅稳固性;高空悬挂物(如展板、屏幕)安全性。
2.实验室/实训室安全: 着重排查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储存、使用及废弃物处置情况;生物安全(比如病原微生物)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特种设备、高温高压设备、气瓶、辐射源、大型仪器设备、机械设备等的安全操作规程、防护装置及运行状况;实验实训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情况。
3. 实训操作安全: 检查涉及机械加工、焊接、烹饪等操作类实训场所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
(二)安全隐患深挖
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涉及科技伦理的实验活动,需同步加强规范管理与风险防范。
(三)即查即改
对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对暂不能完成整改的,须制定临时管控措施和整改计划,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 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自查中发现的所有教学场所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填写《教学场所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见附件),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下午5:00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 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025年6月26日-27日)
教务处将联合相关部门于6月26至27日对各学院各类教学场所(教室、实验室、实训室等)的安全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成效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和督导。
本次检查是确保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全校教学场所安全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压实责任,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共同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附件:教学场所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
教务处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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