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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与教育”主题沙龙教研活动制度

2014年12月01日 15:42 佚名 点击:[]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育科学系

“心理与教育”主题沙龙教研活动制度

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已步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新阶段,在贯彻落实教育部“质量工程”过程中,大学专业建设与课程教学改革已经成为保证和提高高校教学与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和关键。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系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探索新时期课程建设与改革新模式,切切实实为我系专业建设做好教学服务工作,教育科学系拟依托学校教务处、评估办、教育科学研究所、学校图书馆、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我系各教研室与心理学实验室、兄弟系部和部门,定期举办“心理与教育”主题沙龙教研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活动目的

主题沙龙教研活动,主要目的在于加强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工作,为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确定主攻方向提供启发与参考,提升教研活动的实际效果。

第二条 基本形式

1.主题发言研讨。事先由专人负责整理主题内容,利用教研活动时间做专题发言,其他教师倾听提问,最后展开讨论。充分激发新思想,新做法。该方式原则上要求全体教师参加。

2.零碎火花碰撞。在工作间隙,由教研室或某教师牵头,提出值得讨论的问题开展讨论,通过思想的碰撞产生新思想,新做法。该方式只需要部分教师即可。

3.专家讲学研讨。邀请校内外专家讲学,事先请专家做专题发言,其他教师和学生倾听提问,最后展开讨论。充分激发新思想,新做法。该方式原则上要求全体教师参加,根据需要也可以要求学生参加。

第三条 内容选择

1.结合时代发展,选择探讨教学新理念,新理论,新做法。

2.结合学校,系部具体情况,结合在办有关专业,选择有针对性的内容。

3.结合教师外出学习进修、参加学术会议确定专题。

4.根据各专业相关学科发展需要选择专题。

第四条 注意事项

1.主题发言要求结合实际,有体验性内容表述。

2.提倡主动提出主题并准备发言。

3.在倾听过程中,倾听者对于所提到的新思想,新做法可以提出各种意见。主张充分交流、集思广益。

4.有关教研室牵头轮流主持。

教育科学系

2015年5月修订

上一条:教育科学系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下一条:教育科学系教研室工作制度(2012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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