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宿舍管理工作,督促学生改善宿舍内务状况,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进一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特制定此考评办法,考评细则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寝室人员提高认识,团结协作,积极进取;
2.寝室内部物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摆放,内部整洁美观,氛围安静、舒适、温馨;
3.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宿舍文明建设工作。
二、适用范围
全校的学生宿舍(本、专科生);
三、卫生要求
考核范围 | 考核标准 | 处罚措施 |
宿舍门前及周边 | 寝室门前过道墙壁无小广告;门上、门框无小广告、无灰尘;窗户玻璃、窗框无灰尘污迹;寝室门前贴有寝室入住信息。 | 每项扣1分 |
地面及天花板 | 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屑、果皮、剩饭剩菜积存、室内无乱堆放废品等杂物;天花板及墙角无蜘蛛网;灯具、风扇干净且无浮尘,垃圾须入垃圾桶。 | 每项扣1分 |
书桌、行李箱及鞋子等物品 | 桌面整洁干净无垃圾;储物箱/袋摆放整齐;鞋子摆放整齐,鞋头朝同一方向。 | 每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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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漱间及厕所 | 洗漱间、卫生间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无污垢无垃圾;卫生间无异味,便池无污垢。 | 每项扣1分 |
床上整理 | 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洁,被子必须折叠整齐呈方块状,统一摆放到进门对面一侧;人不在床上把床帘拉开(睡觉除外);床沿统一粘贴姓名及学号(粘贴在面对床沿的右下角)。 | 每项扣1分 |
四、纪律要求
序号 | 明令禁止行为 | 处罚措施 |
1 | 在寝室打牌,赌博、男女生互访。 | 每项扣5分 |
2 | 私自校外租房,夜不归宿、晚归。 | 每项扣5分 |
3 | 使用或存放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电锅、电磁炉、电吹风、卷发棒等电器;私装洗衣机;窝藏管制刀具;使用煤炉、烧火炉、液化气等明火器具。 | 每项扣5分 如正在使用扣20分 |
4 | 在寝室饲养猫、狗、兔子等对人身安全或住宿环境造成影响的宠物。 | 每项扣5分 |
5 | 各项检查时,拒检(不开门)或不配合检查。 | 每次扣5分 |
6 | 备用钥匙未放在门卫室或打不开门。 | 每次全寝成员扣5分 |
7 | 在消防通道摆放物品,过道严禁摆放柜子,晾衣架,垃圾等物品,违者扣分至就近寝室。 | 每次扣3分 |
8 | 全员离寝不落锁、留寝人员均入睡但未落锁。 | 每次每人扣5分 |
五、加分细则
1、学校举行的寝室文明建设活动获得奖项的寝室给予加分:每学期的文明寝室加3分;每学期的文明标兵寝室加5分;每年的寝室设计大赛获奖的寝室加5分。
2、在平时的检查中获得表扬的寝室加1分(每日的检查结果会公布在宿舍楼栋的小黑板上),表扬寝室不超过当天检查所有寝室的20%。
六、检查方式
1、 定检:原则上每周二、周四中午内务安全定检。
2、 日常检查:宿管员每日检查。对寝室安全卫生进行检查,对违反卫生、纪律要求的寝室将按以上标准扣分。
3、 安全排查:学院组织每学期进行安全排查三次;全校性的安全突击大排查;临时性的突击检查;
3、抽检:每周会进行不定时的晚归情况抽查以及学工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老师联合各学院辅导员的老师进行的抽查。
七、考核及要求
1.一学期内个人累计扣5-7分,学院教育批评,一学期内个人累计扣8-10分,给予通报批评,一学期内个人累计扣11-15分,学院给予警告处分,一学期内个人累计扣16-30分,学院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超过30分者,学院整理材料,上报学校,给予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备注:寝室扣分落实到个人,且每个寝室必须要贴好宿舍卫生值日表,寝室长安排好宿舍成员值日)
2.一学期内扣分超过20分的寝室,取消寝室评优活动;有两个寝室扣分超过20分的班级,不予评选优秀班集体。
3. .晚归者或外宿不归者,一学期内有1次者,学院通报批评,有2次者学院给予警告处分,有3次者学院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有4次及4次以上者,学院整理资料报送学校,给予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
4.已由学校安排宿舍住宿,却私自租房住宿,经教育后仍拒绝搬回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未经请假彻夜不归的,给予警告处分。
5.在学生宿舍或其他公共场所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吹风、电炉、热得快、加热器、电热杯、电热毯等电器设备,造成火灾等事故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并赔偿相关损失。
7、个人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的处分,取消评优评先、推优入党资格 ,在同等条件下奖助学金不予考虑;寝室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的处分,寝室所有成员取消评优评先、推优入党的资格,在同等条件下奖助学金不予考虑。
8.最终解释权归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所有。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0二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