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1.保持教室卫生的整洁。
2.室内整洁、美观,有学习氛围。
二.卫生要求
1.地面干净,无纸屑、杂物、不留垃圾、无大量积水、无污渍痕迹
2.桌、椅面干净、无尘、桌内无垃圾、无乱刻乱画痕迹
3.垃圾桶、灰斗内倾倒干净,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4.讲台、插座、电视、灯具、风扇、空调等设备保持干净,若有教学工具,需摆放整齐
5.无蜘蛛网,墙面不乱贴乱画,保持清洁
6.门窗和黑板擦拭干净(包括窗户槽和黑板槽)
三.扣分标准
1.如有违反以上卫生要求之一的,每项扣1分;未按时清扫(晚上超过21:50未清扫完)的扣5分。
2.检查时院部协检的干部没有佩戴工作证,每人每次扣1分,若无协检每次扣3分。
3.一处垃圾扣1分(无上限)。
4.检查当日在教室举行会议(黑板写字)的须填写延迟检查申请表上交校学习实践部,违者扣该教室2分。
5.检查时教室后方垃圾桶、灰斗不准留有垃圾,违者扣5分。
6.定检当日,所有教室的门必须打开,无故锁门扣5分。
7.同一教室在屡次检查中都有扣分现象的,则加倍扣分
四.检查时间
每周周日、周二晚上21:30定为教室卫生定检时间,校学习实践部将于中午、晚上进行不定时抽查。学院每周五自行打扫卫生(包括公共教室卫生),每月月末大扫除下午18:50定检(冬季为18:30)。校学习实践部根据检查结果对学院进行周排名、月排名、学期排名。(每次定检超过21:50视为未按时清扫)
五.补充说明
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有关规章制度,均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