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能机学院政〔2021〕6号
关于发布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的
通 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二级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号)和《迎接省高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校政发〔2017〕36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附件: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1年7月1日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办公室2021年7月1日印发
附件: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根据学院的工作要求,在院长的领导下,制定学年度教研室工作计划,做好本教研室老师教学科研及师资培训计划。
二、负责检查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审批本教研室负责的课程考试试卷和评分标准。负责本教研室承担的毕业论文选题、指导、答辩、评分等的组织工作。
三、负责制定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新课程的开发、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每学期的课程安排、教材选定。
四、负责组织教师开展观摩教学、教学经验交流等教学研究活动,负责组织或督促教师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五、经常了解青年教师的工作情况,参加对本教研室人员的晋级、奖惩等各项工作的讨论,并提出意见。
六、经常听取本教研室教师的意见和要求,对教研室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教研室全体人员会议集体讨论研究。
七、做好专业实验室建设规划,按照学校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实验室建设任务做好建设方案。
八、做好所在专业办公场所的安全排查与整改。如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学院办公室,并提出整改方案。
九、做好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